晚期胃癌從常規上來說不能治愈,但是通過正確有效的治療手段,部分患者還是可以達到長時間帶瘤生存。如果患者已經出現全身的多處轉移,已經出現惡液質的癥狀,治療目的主要以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減少患者疼痛,作為治療目的。
晚期胃癌病人不能治好,只能進行化療來延緩病人的生命。如果化療的效果更好,病人的身體狀況更好,如果精神狀態更好,那么病人的生命可以有效延長,這必須糾正。與這種疾病、疾病等作斗爭是真的。
晚期胃癌患者的生存期普遍在1年之內,大部分為6-10個月,存在個體差異,如果未采取治療或治療效果不佳,則存活期大概在3-6個月,如果化療有效,則中位生存期可達到10個月,甚至24個月以上。
晚期胃癌生存時間主要是看轉移的部位和廣泛程度,而且還要看是否采取治療,以及治療的效果,部分晚期胃癌如出現腹膜轉移或者是單發性肝轉移的患者,經過治療有很少一部分病人可以達到長期生存,所以具體時間很難評估。
胃癌中晚期治好的幾率較低,病者可以考慮先做手術治療,在術后病者再行放化療治療。尤其化療治療,它是較適合中晚期的胃癌病者的,但是放化療藥物都是存在一定的藥物毒性的,病者在治療期間,為了能夠降低藥物的不良反應病者可以考慮長期吃抗腫瘤中藥人參皂苷rg3用于增效減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