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治療在早孕期一般會持續1-2周,癥狀逐漸緩解消失就可以停藥,往往在妊娠10-12周時胎盤自己就可以分泌孕酮,不需要再繼續用外援的黃體酮進行保胎。在妊娠中晚期也就是34周以前,如果出現了子宮的收縮也可以進行保胎,要根據宮縮的情況、胎兒發育的情況和孕周來進行決定。
高齡產婦,得看平時身體狀態如何,如果是一直身體健康的,通常過了三個月,到四個月的時候,胎兒已經穩定,如果懷孕前身體就不太好,就要具體結合身體狀況,按照醫生說的進行保胎。
高齡孕婦在孕早期沒有出現先兆流產的癥狀,不用特意安胎。只需好好休息,保證睡眠充足,減少重體力勞動,但一定要適當運動。另外,在飲食上口味清淡,膳食結構均衡,減少脂肪、糖類物質、鹽分的攝入。
需要保胎多久還要根據孕期出現的癥狀決定,一般多數需要保胎三個月,也就是需要90天的時間,因為前三個月的孕期屬于不穩定期,若再有孕期見紅,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保胎期。
用肝素保胎,可以達到胚胎穩固之后兩周以上可以停止皮下注射肝素,要進行常規的檢查,如肝腎功能的檢查以及血常規檢查,行D-二聚體的檢查,凝血功能的檢查等,如果沒有皮下注射肝素的禁忌,可以給予肝素保胎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