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必須做常規的產前檢查。
通常情況下,懷孕之后要按照孕周來進行產前檢查。妊娠初期要做好身體健康、血壓、血液、尿液、肝臟、腎、B超等方面的檢測。妊娠16-20周要進行唐氏檢查。孕期22-26周要做四維排畸檢測,了解孩子的器官的發育情況。妊娠晚期要做的就是檢查胎兒的位置,確定胎兒的位置是否正常,定期做一下血壓和尿常規檢查。
OGTT檢查不需要懷孕,需要在空腹血糖和飯后2個鐘頭內出現不尋常的情況下進行OGTT。
葡萄糖耐量試驗是檢查人體血糖調節機能的一種方法,正常人口服葡萄糖后,迅速由胃腸道吸收入血,30-60分鐘時血糖值達高峰,但一般不超過8.9mmol/l(160mg/l)。75g的葡萄糖耐量測試在懷孕初期是不建議的。建議各醫院在懷孕24-28周和28周后第一次來醫院檢查時,對未確診的孕婦進行75g的血糖測定。因此,這是有選擇的,并不一定非要這樣。
Nt檢查是需要做的,可以排除胎兒的先天愚型,檢查是沒有創傷性的,非常的簡單,通過B超檢查可以看頸后皮下脂肪的厚度是否正常。是與染色體異常相關的。染色體異常的孩子早發現可以早處理,避免對母體造成更大的損傷。
OGTT的檢查是必查項目,所以孕婦必須做,因為妊娠期糖尿病是比較常見的妊娠期的并發癥,而且其對母兒均有不良的影響,所以應該定期來進行檢查。一般在懷孕24-28周來進行檢查,分別抽取孕婦的空腹血以及服75g糖之后一小時以及兩小時的血糖。如果這三項的檢查標準均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屬于正常。
檢查的方法是:禁食水8-10個小時,清晨先抽取靜脈血查空腹血糖,然后75克葡萄糖稀釋成300ml,在5分鐘內喝完,服糖后1個小時及兩小時查血糖。正常情況下,空腹以及服糖后1小時、2小時的血糖值分別低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點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懷孕必須做的檢查如下:
在懷孕期間檢查的項目有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心電圖,還有就是血糖檢查,四維,胎心監護等。一般來說5個月時會要求做B超,以檢查孩子四肢,面部等發育情況,如果條件好,可以選擇做彩超,看的清楚些,包括內臟都看的很清楚。建議30周以前每月做一次產檢,30到36周每半月做一次產檢,36周后每星期做一次產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