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已經做了切除的手術后,需要根據病理學檢查的結果,給予化療4到6個周期。如果患者不能夠耐受化學藥物治療或者是經濟條件允許,也可以同時使用靶向藥物治療,靶向藥物相對來說副作用比較小,耐受性比較好。胃癌術后分期一期的患者一般不給予化學藥物治療,除非是有高危因素的患者,比如有家族病史或者是年齡比較年輕的患者。
病情較早的胃癌患者化療6次,病情有進展的患者化療6-8次,病程比較晚的患者化療8-12次。患者具體的病情、胃癌、腫瘤侵犯的深度、淋巴結轉移的個數周圍結周圍臟器情況來具體判斷,有的比較晚期的病人甚至需要以每21天為一個周期終身吃藥或者輸液化療治療。
可以在一年內做6次,約4個多月,病情多數不會進展。然后化療結束后會有一個較為穩定的時間。癌癥患者病情得到控制后,可以選擇長期不進行化療治療的。因為長期的化療對身體造成的副作用很大,還會引起其他的不良反應。
一般如果早期胃癌可以不必做化療,而晚期一般做6到8次即可,一般20天做一次,在配一些藥物可改善癥狀,增強體質,減少化療的次數,胃癌是現代人群發病率較高的疾病,通常會表現為食欲不振、干嘔、胃痛等癥狀。
胃癌晚期需要化療最多十次,化療的情況則是需要結合實際的病情決定,一般化療六個周期。但是胃癌晚期是無法采取手術治療,化療屬于姑息性的治療,化療的目的在于控制疾病的進展及延長生存的時間。如果經過化療二三個療程復查病灶縮小的情況下是可以考慮采取手術治療,如果化療病灶沒有縮小是需要繼續采取化療治療,同時需要更換化療方案。
胃癌一般是需要看具體的手術之后的,病理情況,還有是幾期的胃癌,再看看是否是需要進行化療的。一般胃癌一期,手術后是不需要進行化療的。胃癌二期三期四期術后都是需要進行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