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骨折術后2-3天即可下地,但是需要扶著拐杖。一般情況下,手術后會在傷口處放置引流管,術后第二天拔掉引流管,然后復查,確認骨折復位是受良好,內固定位置是否良好,然后扶著拐杖下地活動。如果踝關節骨折比較嚴重,術后傷口愈合不好,出現紅腫、滲液、發燒等癥狀,需要等傷口愈合后再下床。否則腳踝腫脹會加重,還會有傷口感染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當病人的腳踝骨骨折后,大約3個月后可以正常走路。
腳踝骨骨折是臨床上較為普遍的疾病,內、外踝甚至三踝以上的未發生錯位的病人可以采取外固定的方法。對于合并有關節置換的青年病人,應行外科手術。不管是保守療法,還是外科手術,在傷后6-8個星期之內,病人都要靠拐杖走路,因為患肢不能承受沉重的重量。大約3個月后可以正常走路,進行局部的負重步行,部分骨質疏松患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步行的次數。
骨折手術后一般需要2-3個月才能進行下地走路。
根據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結合是否積極配合康復訓練的治療,如果屬于正向發展的情況下,一般2-3個月就可以下地進行步行情況。如果患者不聽從醫生的安排,在很早期就進行負重行走的活動,可能會造成內固定物的折斷、松動,或是骨折再次移位,不利于骨折的順利愈合,會造成病程加長的情況,具體下地時間就不能確定。
通常來說,腿骨折手術后三個月左右能下地,具體分析如下:
患者的腿部骨折,術后恢復至少要三個月,在復查符合臨床愈合標準后,方可正常下床活動。如果患者年紀大了,康復的時間就會長一些。由于患者在骨折后,會出現新的骨痂,通常要三個月以上才能完全恢復,在沒有骨痂的情況下,患者過早的下地活動,會導致骨折端的脫位。
骨折手術后下地的時間并非完全一致,需要根據骨折部位、恢復情況等因素來看。
如果在非負重區發生骨折,只要腫脹穩定,一般在術后就能下床,通常不會影響局部骨骼的恢復。但如果是負重區的骨折,尤其是腳、踝、腿等處,都需要等骨折愈合,待骨痂重新長出來后才能下地活動,通常需要3-4個月的時間。一般要定期復查x線片,觀察骨折的愈合情況。在恢復期間,患者可以進行關節的功能鍛煉,以恢復肌肉的力量,要避免過早下地,以免導致骨折鋼板斷裂,避免骨折斷端再次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