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當病人的腳踝骨骨折后,大約3個月后可以正常走路。
腳踝骨骨折是臨床上較為普遍的疾病,內、外踝甚至三踝以上的未發生錯位的病人可以采取外固定的方法。對于合并有關節置換的青年病人,應行外科手術。不管是保守療法,還是外科手術,在傷后6-8個星期之內,病人都要靠拐杖走路,因為患肢不能承受沉重的重量。大約3個月后可以正常走路,進行局部的負重步行,部分骨質疏松患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步行的次數。
踝關節骨折術后2-3天即可下地,但是需要扶著拐杖。一般情況下,手術后會在傷口處放置引流管,術后第二天拔掉引流管,然后復查,確認骨折復位是受良好,內固定位置是否良好,然后扶著拐杖下地活動。如果踝關節骨折比較嚴重,術后傷口愈合不好,出現紅腫、滲液、發燒等癥狀,需要等傷口愈合后再下床。否則腳踝腫脹會加重,還會有傷口感染的風險。
如果錯位不明顯,可以石膏固定,受傷后差不多1周-2周左右,局部的腫脹明顯的減輕后可以考慮雙拐保護,如果是外踝骨折錯位明顯,需要考慮切開復位鋼板螺釘內固定手術治療的。正常的走路需要至少三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才可以的。
按照常規,踝骨骨折大概要在一個半月內完成。
但在實際操作中,患者的年齡、身體狀況、損傷的輕重、術后的積極處理和防護,都會對患者的骨折恢復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光憑時間來判定,并不是很嚴格,最重要的是要看復檢的片子,而X光片是衡量骨頭恢復的唯一依據,如果有骨痂的話,可以用拐杖下床。
建議患者多吃富含蛋白質、鈣的食物,如雞蛋、瘦肉等。
外踝骨折多久能下地走路需要根據具體的病情進行綜合判斷。
外踝骨折多見踝關節骨折,臨床上多采用手術治療,術中固定術后盡早活動腳趾腳踝以促進血液回流和緩解肢體腫脹等。一般術后2個月左右需復查及拍片檢查。視骨折愈合情況而定能否下地走,通常可及早雙拐使患肢局部負重步行運動,骨折愈合多在3個月左右,避免過早下地和移動,避免對骨折愈合和鋼板破裂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