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胃癌從常規上來說不能治愈,但是通過正確有效的治療手段,部分患者還是可以達到長時間帶瘤生存。如果患者已經出現全身的多處轉移,已經出現惡液質的癥狀,治療目的主要以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減少患者疼痛,作為治療目的。
胃癌病人,要不要手術,能不能手術,要不要化療是根據術前、術后的科學評估分期,以及患者的身體狀況來決定的,需要區別對待。采用微創介入治療,介入治療一般只需幾毫米的皮膚切口即可完成治療,對表皮損傷小,有的患者只要局部麻醉而非全身麻醉,大大降低麻醉風險。癌癥患者使用介入治療在疾病早期恢復得更快,臨床效果也是肯定的。另外,對于難以治療惡性腫瘤,藥物可限于病變。
胃癌是常見的癌癥之一,晚期可有嘔血、黑便等消化道出血癥狀;如腫瘤侵犯胰腺被膜,可出現向腰背部放射的持續性疼痛;如腫瘤潰瘍穿孔則可引起劇烈疼痛甚至腹膜刺激征象;腫瘤出現肝門淋巴結轉移或壓迫膽總管時,可出現黃疸;遠處淋巴結轉移時,可在左鎖骨上觸及腫大的淋巴結。晚期胃癌是常見的癌癥之一,病者常可出現貧血、消瘦、營養不良甚至惡病質等特征。
胃癌晚期需要化療最多十次,化療的情況則是需要結合實際的病情決定,一般化療六個周期。但是胃癌晚期是無法采取手術治療,化療屬于姑息性的治療,化療的目的在于控制疾病的進展及延長生存的時間。如果經過化療二三個療程復查病灶縮小的情況下是可以考慮采取手術治療,如果化療病灶沒有縮小是需要繼續采取化療治療,同時需要更換化療方案。
三期和四期的胃癌患者稱為癌癥晚期。對于三期靠后的患者,可以通過一個術前化療降期之后再進行手術。對于四期的患者,則不適合進行手術治療,應該以化療和靶向治療為主。
胃癌晚期擴散生存期在一年左右。胃癌晚期已經擴散了,在治療上肯定是不能夠采取手術治療了,可以需要采取放療化療,靶向藥物治療等,同時要對癥處理出現的疼痛癥狀,以及營養不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