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稱為妊娠期糖尿病。包括兩個概念:
1、糖尿病患者懷孕。
2、原來沒有糖尿病。糖尿病可能發生在懷孕期間。如果是孕前糖耐量受損的患者,應在孕3個月左右及時監測血糖,看是否發生糖尿病。如果孕前沒有患過糖尿病,血糖始終處于正常狀態。懷孕24-28周要做葡萄糖耐量試驗進行篩查。因為胎盤生長激素和糖皮質激素逐漸增多,這些激素是血糖升高的主要原因。如果正常女性對皮質類固醇激素和胰島素分泌的增加沒有問題,胰島缺陷患者此時可出現糖耐量異常,稱為妊娠期糖尿病。一些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女性在分娩后可以自動恢復正常血糖。那些沒有恢復正常的人被稱為糖尿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