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初發房顫病人需不需要抗凝取決于病人血栓卒中危險,需采用chads-vasc評分系統,通常根據病人年齡、性別因素、有無心功能不全、有無外周動脈硬化及其他血管疾病、既往有無腦卒中病史、有無并發高血壓和糖尿病等做出判斷。
如果是2分以上,則血栓風險較大,應該及時進行抗凝治療;對于已經發生了靜脈栓塞或者動脈栓塞的患者來說,其凝血功能異常是導致出血的主要原因,需要抗凝;而對無癥狀性腦梗死患者而言,其凝血功能障礙并不是引起出血性梗死的重要因素,則不需要抗凝。如血栓評在0分及1分時,血栓形成的風險低,可根據情況暫時不抗凝。
患有房顫的患者可以選擇華法林,達比加群,利伐沙班等抗凝藥物來預防血栓的形成。
華法林是臨床上常用的抗凝藥物。華法林的抗血栓效果比較好,達到60%-70%的效果,對于還沒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來說,一般都可以使用。房顫是由于心房失去有效收縮而導致血液淤積在心房內,從而形成血栓。血栓脫落后會隨血液循環流向全身不同部位,造成不同部位栓塞,嚴重時可導致腦梗塞,肺栓塞,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建議房顫患者盡早使用抗凝藥物,以預防血栓形成。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使用方法請按藥品說明或到正規醫院按醫囑服用。
房顫并發體循環栓塞的危險性很高,最常見的體循環栓塞就是腦栓塞,俗稱中風,栓子來自左心房,主要集中在左心耳,因為血流受阻,心房失去了收縮力,很容易形成血栓。持續性心房顫動引起的血栓具有一定的致死率和致殘,所以房顫患者需要進行抗凝治療。對于非瓣膜性心臟病患者,需要根據評分,對患者進行危險分層,然后再決定是否需要使用抗凝藥物。
陣發性房顫如果經過治療恢復到正常心率,是不需要再服用抗凝藥物等,也不需要抗凝治療,只有在房顫發作時才會容易形成栓子,對于陣發性房顫除了針對病因和誘因進行治療之外,應當考慮心律失常發作時心室率的控制和心律失常的轉復以及預防復發的措施。
持續性房顫是否吃抗凝藥,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分析如下:
持續性的心房顫動是否要服用抗凝劑,要進行血栓栓塞的危險評估。在評分時,要注意患者65歲以上,有沒有外周血管病變,有沒有中風病史,有沒有心力衰竭,有沒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如果出現兩種以上的情況,需要長期口服抗凝藥物,如:華法林、利伐沙班、達比加群等。
冠心病合并房顫怎么抗凝,需根據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病人發生了穩定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推薦使用口服抗凝劑,而非抗凝劑和抗血小板藥物。
2.如果是不穩定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癥,可以口服抗凝藥和兩種抗血小板藥,通常1-6個月,然后再采用抗凝和單抗血小板藥。3.如果沒有新的冠脈事件出現,那么在冠脈穩定期(在心肌梗塞或介入性支架后1年),可以使用口服的抗凝劑進行長時間的單獨使用。